1.學生因病、因事、因公請假,不論時間長短,均須持相關證明辦理請假手續;2.因病請假一天以上者(不含一天),須有醫院證明;3.請假批準權限:班主任3天,學院為1周,1周以上需報教務處審批、備案,累計超過該學期三分之一以上的應予休學;4.請假期滿后,請其本人到教務處銷假;5.超過準假期限,應辦續假手續,否則超假日數按曠課處理;6.請假學生先在本站下載《北京林業大學本科生請假申請表》,一律用A4紙打印。